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组织:
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中央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监察室和纪工委将进行检查监督,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快查快办,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把执行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要求,作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的实际举措,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各级党组织收到通知后要迅速传达贯彻,并于12月10前将贯彻落实情况通过网络、电话等便捷方式报机关党委。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