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及省“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办电〔2013〕63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现制定省商务厅务实节俭做好“双节”及省“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树立节俭文明过节新风。“双节”期间,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注重维护务实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节日氛围,认真落实《省商务厅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通知》、《省商务厅关于严明纪律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四风”的顽固性、反复性,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侵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带头例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
二、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双节”期间,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执行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不断提高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坚决反对“四风”。各级领导、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要求,进一步提高遵守《廉政准则》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努力营造廉荣贪耻的良好风尚。“双节”、“两会”期间,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三、切实保障节日市场稳定。各有关单位、处室应根据职责、职能要求,加强节日市场检查监督与市场产运销衔接工作,确保“双节”、“两会”期间市场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加强市场价格监测预报预警,完善应急调控预案,强化市场信息发布,做好粮油、肉蛋、蔬菜等农副产品保供稳价工作;完善重要生活必需品收储投放机制,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恶意涨价等违法行为,保证节日期间城乡市场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强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行业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和商业欺诈行为,确保酒类及调味品市场管理与投放安全,突出搞好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节日市场监督。
四、抓好相关安全生产工作。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全面排查和消除商务领域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生产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要求,认真组织好油气等易燃易爆品输送管线安全专项整治。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重点排查和整改包括商场、宾馆(饭店)、餐馆等公共场所,加强加油站等易燃易爆单位、仓储流通市场的安全监管。各级领导、党员干部要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最新规定,自觉维护商务部门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五、走访慰问困难干部职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应进一步改进作风,真心做好关心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各项工作。重点解决好劳动纠纷、安全生产、涉法涉诉等敏感问题。广泛开展帮扶救助、走访慰问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采取措施解决好干部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双节”、“两会”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六、倡导健康文明文化理念。营造健康文明节日文化是塑造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引导推动商业、服务业健康发展的积极手段,各级商务部门应根据本地民情特色,提供更多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与文化产品。“双节”期间,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机关单位文化内涵、烘托节日气氛,营造节日文化多彩氛围。
七、认真做好节日值班工作。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厅各项应急协调机制能正常发挥作用。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