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0个月,我省消费品市场保持了繁荣活跃、快速增长的态势。1-10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1172.6亿元,同比增长13.6%, 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高于黑龙江省0.5个百分点,高于辽宁省0.3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16位。10月份当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36.3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10月份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1、城市市场增速继续快于农村市场。1-10月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924.9亿元,同比增长14.7%;农村市场零售额累计实现247.7亿元,同比增长9.9%,城乡市场增速快于农村市场4.8个百分点。10月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07.4亿元,同比增长16.3%;农村市场零售额实现28.9亿元,同比增长9.5%,城市市场增速快于农村市场6.8个百分点。
2、批零贸易业稳步增长,餐饮销售增幅放慢。1-10月份,全省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累计实现991.7亿元,同比增长13.3%;餐饮业零售额累计实现177亿元,同比增长15.5%。 10月份当月,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实现116.1亿元,同比增长15.6%;餐饮业零售额实现19.8亿元,同比增长10%。本月,全省餐饮业销售增幅比上个月放慢3.3个百分点,低于全省批零贸易业销售增幅5.6个百分点。餐饮业销售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月下半月受高致病性禽流感影响,外出就餐人员减少。
3、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继续呈现高速增长。1-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零售额实现263.1亿元,同比增长24.4%。10月份当月,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零售额实现29.5亿元,同比增长24.1%。主要体现在以下商品,通讯器材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1倍;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同比增长79.9;木材及制品类同比增长2.2倍;石油及制品类同比增长52.2%;烟酒类同比增长64.2%;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44.6;化妆品类同比增长31.2%;金银饰品类同比增长34.6%;汽车类同比增长18%;家具类同比增长16%。
4、各地区零售额均呈现两位数增长。1-10月份,省内各地区零售额均持续稳定增长。从总量看,长春、吉林地区消费总量占全省消费总量比重为61.9%;其他7个地区消费总量仅占全省消费总量比重为38.1%。从增速看,前10个月,延边、松原、四平3个地区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均在20%以上,分别为25.2%、21.8%和21.7%;其他6个地区零售额增速均在14%—16%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