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五个月,我省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了繁荣活跃、快速增长的态势。据吉林省统计局统计资料显示,1-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实现548.1亿元,同比增长12.8%, 增速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低于黑龙江省0.1个百分点,低于辽宁省0.8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23位。5月份当月,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实现113亿元,同比增长14%,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5月份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1、城市市场增速快于农村市场。1-5月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实现434.4亿元,同比增长13.7%;农村市场零售额累计实现113.6亿元,同比增长9.3%,城乡市场增速快于农村市场4.4个百分点。5月份,城市消费品零售额实现23.5亿元,同比增长9.4%;农村市场零售额实现75.1亿元,同比增长15.3%,城市市场增速快于农村市场5.9个百分点。
2、餐饮销售增幅较大,批零贸易业稳步增长。1-5月份,全省餐饮业零售额累计实现75.8亿元,同比增长17%;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累计实现470.2亿元,同比增长12.2%。5月份当月,餐饮业零售额实现16亿元,同比增长17.5%;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实现96.5亿元,同比增长13.4%。前5个月,餐饮业零售额增速高于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增速4.2个百分点,高于批零贸易业增速4.8个百分点。
3、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继续呈现高速增长。1-5月份,全省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零售额实现128.1亿元,同比增长23.2%。5月份,限额以上批零贸易业零售额实现27.7亿元,同比增长20.8%。主要体现在以下商品,通讯器材类商品销售同比增长1.1倍;建筑及装璜材料类同比增长75.3;粮油类同比增长57.1%;烟酒类同比增长51.5%;化妆品类同比增长41.5%;金银饰品类同比增长65.4%;家俱类同比增长37.7%。
4、假日市场销售稳中略旺。今年的“五一”长假,我省消费品市场一改往年人潮涌动、火爆热烈的场面,市场销售稳中略旺。百货零售业销售活跃,家电、通讯商品异常旺销;超市销售略有下降;餐饮、住宿业市场平淡。据省商务信息数据中心对全省九市州49 户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监测显示:“五一”长假7天,31户百货、超市实现销售额34897.2万元,同比增长29.7%,剔除苏宁电器、国美电器同期无销售额不可比因素,实际额为31136.2万元,同比增长15.7%。其中:18 户百货商场实现销售额31509.4万元,同比增长34.7%,剔除苏宁、国美不可比因素,16户百货商场销售同比增长18.6%;13户超市实现销售额3387.8万元,同比下降3.6%。假日7天,18户餐饮、住宿企业实现营业收入712.2万元,同比增长4.2%。
5、居民消费价格继续回落。据省统计局城调队统计,1-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2.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5月份当月居民消费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0.6%。按消费用途分,5月份当月八大类商品中价格5升3降。食品类价格比去年同月上涨0.6%;居住类价格上涨6.5%;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1.7%;衣着类价格上涨0.3%;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上涨1.7%。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与去年同月比分别下降1.1%、1.7%和5.5%。
市场运行调节处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