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发挥开发区奖补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本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依据《吉林省开发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吉财粮〔2021〕126号),着重突出开发区投资拉动、开放带动、正向激励作用,根据开发区考核评价排名以及承担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定了49个开发区给予奖补资金支持。在考虑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及文化旅游类开发区经济体量差异的基础上,采取“因素法”对2022年吉林省开发区奖补资金进行分配。
附件:1.2022年省开发区奖补资金分配名单
2.吉林省开发区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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