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按照《吉林省商务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情况通报》要求,现将2022年度核查中存在不符合拍卖许可条件(无固定场所、无拍卖师)的企业进行公示(见附件),限于8月18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商务主管部门将依法注销《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公示期: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如有情况反映,请联系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联系人:孙英军
联系电话:0431-85626393
附件:不符合拍卖许可条件企业名单
吉林省商务厅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