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背景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是吉林省会展业发展进程中具重要意义的五年。全省会展业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并陆续出台了鼓励支持会展业发展的文件和政策,展览业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对全省的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拉动作用,成为拉动内需、促进消费的重要力量的新增长点,2010年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
全省会展业“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特征为:
1、展会数量持续增加,规模效益日益增长。2000年后我省展会数量每年以10%左右的速度快速增长,2011、2012年全省会展活动分别是215项、238项目(含会议、节庆活动)。2013年后受国家对政府举办的展览会、论坛、庆典活动进行清理整顿的影响,我省的会展总量增速明显放缓,部分政府主办展会停办或者缓办, 2013、2014年全年共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分别是135、123项(不含会议、节庆活动),但展会的专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展会的组展工作更加规范,效益普遍提高,特别是社会效益明显,带动了为会展活动配套服务的广告、餐饮、酒店、旅游等产业,会展服务业已经发展成为全省经济重要产业,被长春市列为支柱产业。预计2015年全年举办各类会展活动130项以上。
2、展会质量不断提升,品牌展会发展壮大。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省成功培育和举办了一批规模大、专业化、市场化水平较高的全国性、区域性展会,其中,展览面积在8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展位在2000个以上的大型博览会有中国东北亚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农业食品博览会、中国长春国际汽车博览会。同时,围绕汽车、玉米深加工、医药、建材、旅游、商贸流通等支柱产业,中国长春汽车零配件展洽会、中国公主岭玉米产业博览会、中国辽源袜业博览会、吉林(长春)国际建筑装饰及材料博览会、中国.长春消费品博览会、东北四省(区)农资产品博览会、中国图们江地区投资贸易洽谈会等一大批影响力广、带动力强的展会逐步发展壮大。其中,吉林(长春)国际建筑装饰及材料博览会、中国·长春消费品博览会、东北四省(区)农资产品博览会,分别评为2013-2015商务部引导支持展会。
3、场馆建设不断加强,办展条件逐步改善。目前全省拥有二级以上展馆7座,展场总面积48.13平方米。其中场馆面积较大经常办展的有3处,展场面积28.7万平方米。分别是长春国际会展中心,室内展馆区面积8.5万平方米,可容纳3000个标准展位,室外展场面积1.5万平方米,总面积64万平方米。长春农博园,室内展馆区面积3.5万平方米,可容纳2000个标准展位;室外展场面积13.9万平方米,总面积17.6万平方米。延吉市国际会展中心,室内展馆区面积3000多平方米,可容纳350个标准展位;室外展场面积1.2万平方米,总面积1.5万平方米。上述展馆均是近年新建或改建,成为全省会展业发展的重要依托。
4、会展主体迅速壮大,会展产业链初步形成。企业是会展经济的运行主体。近年来,我省会展企业在数量和质量上快速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如长春百瑞国际会展集团、长春盈和商务会展公司、长春维达展览公司等优秀企业,其中长春百瑞国际会展集团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会展集团公司。截止2014年底,全省会展业企业主体61家,年累计办展超过1000个展位的会展公司达26家,长期服务会展活动的广告公司、策划公司、传媒公司、搭建公司、物流公司达200多家,完整的会展业产业链逐渐成熟。
5、政府主导型展会引领和贡献作用明显。经过多年培育和发展,东博会、农博会、图洽会等政府倡导或有关主管部门发起,符合产业结构发展方向,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结合,具有一定市场生命力的展会项目,对本领域的产业发展和对会展经济的发展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近年来,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我省陆续举办了玉米、袜业、电子商务等特色专业展会,社会效益明显,发展潜力巨大。
6、会展业市场化、专业化程度显著提升 。近年来,我省会展业运营方式加快向市场化方向转变,目前在我省举办的各类展览和会议(论坛)中,80%以上采用市场化方式运作,一些政府主办或支持的展会也开始逐步走向市场化。同时,我省会展业的专业化程度也不断提高, 2014年在我省举办的专业性展会已经占全部展会数量的90%以上,形成了民博会、文博会、消博会、房地产交易会、电子展、医药展、建材展、图书展、教育展、农产品展、金融产品展等一批重要会展活动,各项展会主题更加突出,特色更加鲜明,实效更加贴近消费者需要。
(二)“十三五”发展环境
1、发展机遇
目前吉林省已经形成了会展业快速发展的良好环境,各项支持政策措施陆续出台,配套服务日益完善,会展业将成为服务业增长新的突破点。 2015年省政府即将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展览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吉林省会展业的整体提升发展指明了方向,全省会展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新的快速增长期。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重点发展汽车、石化、食品、医药、新材料等传统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大力发展服务业,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和创意文化产业,这些重大举措将为这些领域的专业品牌会展的培育和进一步提升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产业支撑和经济基础。
2、主要挑战
国内地方政府越来越重视会展业的发展,纷纷出台扶持政策,采取有力措施,一批新兴会展城市和会展项目不断涌现,区域和城市之间的竞争格局日益激烈,对我省会展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省会展业的发展还存在明显的制约因素,一是会展业发展的政策支撑体系相对滞后,在鼓励会展业发展方面仍缺乏有相应的扶持政策。二是会展行业组织管理体制尚未理顺,但会展业多头管理、资源分散的问题仍较突出。三是会展业市场秩序缺乏法制保障,存在展会雷同、重复办展、规模偏小、经济效益较低等问题。四是全省会展资源分布不平衡,全省会展活动90%集中在长春、吉林、延边三地,而且主要展会办展时间集中在5-9月。
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省委、省政府的有关部署,充分发挥我省的产业、资源和区位优势,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更好地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完善发展环境,优化发展布局,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实现我省展览业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进程,努力推动我省展览业在中西部地区的领先地位,更好地服务全省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
2、基本原则。
——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综合运用财税、金融、产业等政策,建立公开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鼓励和支持展览业市场化发展。
——坚持机制体制创新。理顺展览业管理体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展览企业市场主体作用,逐步形成竞争有序、充满活力的展览业市场体系。
——坚持开发开放。提升展览业的国际化水准,加强与国内外相关产业、行业组织、展览机构的交流合作,提高展会的专业化和信息化水平,积极承办和引进国际性、国家级大型、高端展览活动。
——坚持品牌化战略。继续整合会展资源,大力培育专业性品牌展会,提升品牌展会的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准,努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
——坚持信息化办展。提升展会在宣传推介、招商招展、现场管理等环节中的信息化水平,提升展会的管理和服务水准,逐步实现办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
——坚持多元化发展。延长会展经济产业链,增强展览业带动能力,提高展览业综合效率和经济效益,推动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3、发展重点。围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三大主导产业,以及装备制造、建材、医药、生化、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等传统提升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基础雄厚的行业,突出经营运作好10大系列的会展项目,在巩固和提高现有展会质量的同时,大力开发新的会展资源,打造我省展览业新优势。
4、空间布局。适应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总体需要,努力构建“一核、一轴、多点”展览业发展新格局。“一核”: 即以长春市为核心,打造全省展览业的集中展示区,充分发挥其龙头带动和辐射作用;“一轴”:即以长吉图区域为依托,围绕汽车、农产品、石化、冶金建材、生物技术等优势产业,打造系列专业性展会;“多点”:即以省内其它地级城市和经济重镇为结点,举办医药、食品、特产、建材、能源、旅游、消费品等系列展会,力争每个市州都能围绕本地优势打造1-2个品牌展会。
5、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期,全省展览业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全面理顺,逐步形成平等参与、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展览业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会展设施进一步完善。力争展会总量达到150项以上,其中国际性品牌展会达到15个以上。培育10个以上集项目组织与各项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展览龙头企业。展览业发展布局趋于合理,省会长春市跨入全国重点展览名城行列,全省展览业总体发展水平位居中西部省区前列。
三、主要任务
1、理顺展览业管理体制。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和省政府部署,省商务厅为全省展览业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展览业的指导管理工作。各市州要从实际出发,尽快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发挥好政府部门的监督、规范、服务职能。建立由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财政、税务、金融办、工商、海关、商检、质检、统计、知识产权、贸促等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展览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2、进一步加快简政放权。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各项部署,改革对展览业行政审批管理模式,除政府部门主办和需国家部委批准的展会外,其他展会原则上取消审批。对需要备案登记的展会,逐步运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网上备案核准,提高行政许可效率和便利化水平。
3、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规范各级政府的办展行为,减少财政对具体项目的出资和行政参与,切实把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谋划发展、提供服务、政策引导、打造环境、规范市场行为上来。对党政机关主办的展会,逐步通过招标形式,把工程项目、广告宣传、接待服务等纳入商业化、市场化范围。
4、加快展览业主体建设。坚持走依托载体办实体的路子,通过合资、合作和改革、改制、改组等多种形式,加快市场主体建设进程。重点打造一批骨干展览企业,提高策划、组展和经营管理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逐步形成以大型企业为龙头,中、小型企业为辅助,其他服务企业相配套的展览市场主体体系。
5、完善展览场馆运营管理。兼顾公益性和市场化原则,推进展览场馆管理体制改革和运营机制创新。鼓励有实力的运营管理实体通过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资本输出等形式,参与省内展览场馆的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益。加强信息管理,推动场馆互动、信息互通,提高场馆设施的使用率。
6、扩大对外开放水平。配合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决策及多双边和区域经贸合作,积极引入外资、管理、技术和人才。积极争取境内外知名展览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和合作机构,参与展会展览的策划组织、场馆建设及行业经营管理,鼓励我省企业积极参与并承担有影响的全国性、国际性展览活动。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提升在境外特别是周边国家的办展能力,带动全省对外经贸合作。
7、发挥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积极发展运作规范、独立公正的各类中介机构和协会、学会等专业化行业组织,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制定规范、行业自律、展会评估、提供信息、行业统计、市场预测、政策研究、法律咨询、人员培训和公信证明等方面的作用,使之成为企业与政府、社会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四、保障措施
1、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切实将展览业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体系,推进繁荣发展。今后五年,力争全省展会总量和直接产值年均增长速度不低于10%,高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展览业总量较小、起步较晚的地区增幅要争取更大一些。
2、大力搞好项目开发引进工作。紧紧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坚持把项目开发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依托我省汽车、石化、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等优势产业和“沿边近海”等区位优势,动员企业和社会力量,争取每年创办一批有利于国计民生、有发展前景的展览项目。加强与国内权威机构、境外展览组织合作,重点策划开发或引进一批规模大、拉动作用强的专业性展览项目。
3、积极推进各类展会提档升级。树立精品意识,不懈打造展览品牌,突出抓好东北亚博览会、汽博会、农博会等现有品牌项目,全力将这些展会打造成国际性品牌项目。加大对潜在品牌项目的支持力度,大力培育一批具有比较优势、代表行业发展方向的新兴展会,逐步将这些展会培育成新的国际性或区域性品牌,现有展览项目整体上提档进位,不断扩大影响力和竞争力。
4、延伸展览业发展的产业链。加强产业配套协调,以会展业为基础,带动交通、物流、旅游、餐饮、商贸、住宿、娱乐等相关行业以及策划、广告、印刷、设计、安装、租赁、现场服务等配套服务行业共同发展,发挥展览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辐射作用,形成覆盖全省的若干配套产业集群,最大限度地放大会展拉动效应。
5、形成较为完善的行业标准体系。完善展览业标准化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展览业有关标准体系,制订、完善和推广展览管理、经营服务、节能环保、安全运营等标准,逐步形成面向市场、服务产业、主次分明、科学合理的展览业标准化框架体系。
6、健全与完善行业统计制度。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建立展览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构建以展览数量、展出面积及经营状况等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指标体系。综合运用统计调查和行政记录等多种方式采集数据,健全和完善全省展览业数据库及监测分析制度,建立综合性信息发布平台。在首先抓好重点城市、骨干项目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形成涵盖全省的调查统计制度和体系。
7、稳步推行评估制度建设。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积极构建展览业评估市场,完善评估体系,由行业机构、中介组织等组成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比较成熟展会的运营状态、实际效果、发展前景和各方反映等进行调查取证、分析,作出综合评价,划分展会等级并对外公布,为参展商及社会各界参与提供咨询,并做为政府支持和宏观决策、实施行业指导的重要依据。
8、完善展览业服务运作体系。按照“行业管理规范化、部门协作程序化、社会服务标准化”的要求,建立公共服务部门、会展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接待服务工作规范、行为守则和服务程式。突出解决好公共服务问题,建立完善大型展会的通关、商检、治安、交通、运输、接待等服务流程,提高便利化水平,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国际惯例的展览业服务运作体系。
9、完善展览业诚信体系。建立展览机构、参展企业信用档案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部门间监管信息共享和公开,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实现信用分类监管。推广信用服务和产品的应用,提倡诚信办展、服务规范。
10、根据实际需求搞好展览业硬件建设。采取有效政策措施,鼓励多种经济成分投资兴建或改造展览场馆及相关配套设施。将大型会展中心周边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积极发展物流、电讯、金融、酒店、餐饮、娱乐等配套服务设施。争取利用五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会展活动需求的展览业基础设施体系。
11、形成明显优于发达地区的政策支撑体系。
扩大专业化展览扶持力度,培育一批以我省优势产业为依托的专业化展会,提升产业交流和创新能力,发挥专业市场功能,开展各类商品的常态化展览,拓展商贸产业链,促进商贸对接。
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对属于《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税收政策范围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促进展览企业及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改善金融保险服务。鼓励商业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创新适合展览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开展展会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进一步拓宽办展机构、展览服务企业和参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完善融资性担保体系,加大担保机构对展览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12、加强会展业知识产权保护。支持和鼓励会展企业通过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等方式,开发展会名称、标志、商誉等无形资产,提升对会展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扩大知识产权基础资源共享范围,建立信息平台,服务会展企业。依法查处假冒专利的产品,伪造他人注册商标、盗用知识产权的产品,及其他各类虚假宣传刊物和侵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3、进一步规范展览业发展秩序。继续规范展会登记及备案、信息发布、安全措施、知识产权保护、违法监督处罚及投诉处理等行为,鼓励展览行业有序竞争、规范办展。完善重点参展产品追溯制度,推动落实参展企业质量承诺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手段,提升参展商、采购商维权处置能力建设,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展览业市场秩序。
14、加快人才体系建设进程。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按照技能、营销、策划和高层管理等不同层面,实施多层次、多渠道的培养教育。充分发挥我省教育优势,鼓励高等院校开设会展专业。建立展览人才实习实训基地,培养适应展览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应用型和复合型专门人才。建立展览业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强化企业岗位培训,鼓励行业协会与相关机构联合培养、培训展览业专门人才,积极引进展览企业急需的特殊人才。
15、形成推动展览业发展的整体合力。要站在新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地要结合各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确保展览业改革发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把服务工作延伸到展览业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合力打造我省展览业的良好环境,合力推进全省展览业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