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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庆”期间吉林省消费品市场分析
2010年-10月-07日 00:00:00   文章来源:
 
2010年“国庆”期间吉林省消费品市场
繁荣活跃,销售平稳增长
吉林省商务厅
今年“国庆”节期间,我省消费品市场整体呈平稳运行态势,商品供应充裕、消费需求旺盛、销售稳定增长。据我省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的84户商贸流通企业实现销售8.44亿元,同比增长9.5%。节日期间,消费品市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货源充足,价格平稳。今年“国庆”节与 “中秋”佳节紧密相连,黄金周来临之前全省各地商贸流通企业便提前安排部署,积极备战节日长假市场,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充分保障节日期间市场供应。据省商务信息中心初步统计,今年国庆节期间全省消费品市场商品供应量同比增长近20%。节日期间,长春市蔬菜中心批发交易市场精心组织了30余个品种的蔬菜,总计达1670多万公斤;吉林市粮油批发市场节日投放食用油170余吨、粮食550余吨;欧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车百店节日期间组织猪肉20多吨;长春一汽新世纪仓储超市组织白条鸡近8万公斤。从10月6日我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测情况看,全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充足、品种丰富、价格稳定,监测的30个主要生活必需品价格与10月1日相比18升2平10降,表现为:粮油类商品价格整体稳定;肉类商品中猪肉价格小幅下降0.1%,牛、羊肉及禽类商品价格微幅上涨;蔬菜受需求增大影响,平均批发价格上涨7.14%。
二、需求拉动,销售增长。国庆长假是人们外出旅游度假、走亲访友、集中休闲购物的最佳时间,这种集中消费需求的释放对销售增长起到积极的拉动作用。但由于今年“国庆”与“中秋”节相距时间较近,部分消费需求已经在前期有所释放。依据我省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监测情况分析,今年“国庆”期间我省零售业销售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从销售区域看,省会长春市销售明显好于其他市州。长春市 18户零售企业销售同比增长12.51%;吉林市8户零售企业销售同比下降8.61%;延吉市5户零售企业销售同比下降2.25%;白山市辖区5户零售企业销售同比下降1.57%。二是从销售业态看,百货店销售明显好于超市和专业店,增幅较大。监测的32户百货企业销售同比增长14.02%; 14户专业店销售同比下降2.14%;16户超市销售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同比下降16%。三是从企业规模看,限额以上大型企业成为销售增长的主力军。节日期间,全省监测的67户零售企业实现销售额8.39亿元,同比增长8.8%,其中仅长春欧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卓展时代广场百货有限公司、长春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长春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和长春亚泰富苑购物有限公司5家大型零售企业共计实现销售额5.4亿元,销售同比增长18.7%,高出全省平均水平9.9个百分点,占67户零售企业销售额的64%。
三、商品旺销,亮点频出。监测数据显示,节日期间食品、烟酒两大传统商品仍是节日消费者购物的首选,销售同比分别增长16.44%和9.34%;服装和金银珠宝依旧是节日市场销售的热点,销售同比增长分别15.46%和19.75%;受家电、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的推动,家电、音像器材类商品和汽车成为今年“国庆”市场销售的两大亮点,销售同比分别增长57.22%和37.7%。
四、餐饮红火,消费提升。“国庆”期间,各地餐饮企业抓住增销的有利时机,创新菜品,提升服务,广揽顾客,拉动消费,全省餐饮市场异常红火,客流量明显增加,呈现出以婚宴为主,家庭宴、朋友聚餐为辅的消费特点。监测的17家重点餐饮企业实现营业额497.5万元,同比增长7.53%。其中: 通化市万通大酒店有限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8.29%;四平市李连贵风味大酒店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4.91%;延吉金达莱民族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2.14%。 
五、促销多样,精彩纷呈。为活跃节日市场、营造欢乐氛围、努力拉升销售业绩,各大商家纷纷举办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促销活动。如:长春欧亚商都举办了“盛世华诞、祝福祖国”好礼大抽奖、会员双倍积分,“金秋淘宝、欢乐国庆”名品服饰1折起超低惠卖等活动;长春国美电器服份有限公司举办了“开创低价新时代”活动;长春中东大市场举办了“十年感恩,巨奖倾城”百万豪礼天天送活动;长春吉盛伟邦家具城举办了“三重好礼贺双节,史无前例大放价”以及吉林市东方商厦 “花好月圆迎中秋”等一系列促销活动。各地商业企业的促销活动,一方面活跃了节日市场氛围,消费者得益受惠;另一方面也赢得了市场份额,促进了企业销售增长。
六、有效调控,秩序稳定。节日期间,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大调控力度,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为确保“国庆”期间全省猪肉价格平稳,让百姓吃上“放心肉”,省商务厅在省内9个地级城市投放了第一批省级储备肉总计2.5万头,其中生猪2万头,冻肉5000头,所有储备肉均以略低于所投放地市场的平均价格投放市场。此外,国家也在我省投放国储肉600吨,确保了节日市场生猪价格的稳定。同时,为维护节日市场秩序,通化市、吉林市等部分地区由商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执法活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检查活动的开展,有效地稳定了市场经营秩序,为百姓消费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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