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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的通知
2018年-03月-06日 16:08:00   文章来源:
各市、州商务局,梅河口、公主岭市商务局: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商务部关于加强典当行年审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通过2016年度典当行年审及2017年新设立的典当企业。

  二、年审内容

  主要审查典当行及分支机构遵守《典当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经营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典当行实际注资、出资人及出资情况、典当行财务状况、组织机构及内部管理、当票使用情况、典当行变更事项登记情况。重点审查典当行有无违规融资、非法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典当行股权、经营地址等变更事项以及按商务部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

  三、年审程序

  (一)自查阶段。2018年2月13日至3月23各典当企业认真做好自查,从省商务厅公开遴选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中自选1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准备应提交的年审材料并报县(市)、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市本级企业可直接报市州商务局)。

  (二)初审阶段。2018年3月24日至3月31日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初审、汇总情况,并督促企业补正材料后,向省商务厅报送本辖区年审工作情况报告(正式红头文件)和各企业年审材料。

  (三)审核阶段。2018年4月1日至4月20日,省商务厅对各市、州商务局的初审材料进行复审。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抽查。

  (四)总结阶段。2018年4月23日4月30日,汇总全省年审情况和统计数据,采取审核一批、发还一批的方式,做出典当企业年审决定。

  四、提交材料

  (一)《典当行年审报告书》(机打填写,电子版在省商务厅网站“表格下载”);

  (二)由公开遴选的典当行业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出具的《吉林省典当企业年审情况报告》(机打填写,电子版在省商务厅网站“表格下载”);

  (三)《2017年度典当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需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列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注的编制应当遵循财政部关于《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的相关要求。有分支机构的,应包括企业本部、分公司分别及合并的财务报表);

  (四)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企业信息表》(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五)典当企业章程(需加盖工商档案查询章);

  (六)全国典当行业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打印的2017年12月份《典当经营情况报表》、《财务会计报表》;

  (七)典当企业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有效证明复印件;

  (八)《典当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典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

  五、年审结果

  根据年审情况,在年审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典当企业定为A类;年审中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较轻,经处罚或整改得以改正的典当企业定为B类;年审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情节较重,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典当企业不予通过年审。 

  六、工作要求

  1.各典当企业应认真做好年审工作,指定专人整理相关材料,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并按照年审工作时间安排,于2018年3月23日前向辖区市(州)商务局提交一式两份文本材料。对不报送或不按时报送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典当企业,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各市(州)商务局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年审工作结合日常监管,认真组织辖区典当企业参加年度审核,完成材料初审和数据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年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务必于2018年3月31日前向省商务厅提交年审工作报告和各企业年审材料1套,须在《吉林省典当企业年审报告书》中明确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如逾期不能报送,请以正式文件说明原因及工作安排。

  3.会计师事务所要认真遵守职业规范,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如实做出《吉林省典当企业年审情况报告》和《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典当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干衔接规定》填报财务报表。审计费用按照不高于《吉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吉省价收[2012]5号)规定的基准价的五折收取审计费用。协助造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报告,存在吃、拿、卡、要等违背执业道德行为的会计师事务所,除报告作废外,将取消其遴选入围资格并向其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参加年审工作的成员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企业信息。

  4、加强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切实督导典当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注重金融风险的防控,在年审工作中发现非法集资等重大问题、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省商务厅。

  附件:1、《典当行年审报告书》

        2、吉林省公开遴选典当行业审计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3、《吉林省典当企业年审情况报告》

  联系人:李龙飞 朱兴刚

  联系电话:0431-85659833/85626393

                                吉林省商务厅

                             2018年 2月12 日

通知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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