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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2日 14:09:00   文章来源:
各市(州)商务局、农安县、珲春市、集安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商务局,省直有关对外投资企业:

  根据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规定,现开展我省2017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

  一、上报时间

  2017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上报工作即日起开始,各市(州)商务局负责督促指导辖区企业务必于2018615日前完成上报工作。

  二、报送单位

  凡吉林省内投资者2017年12月31日前在境外(含港、澳、台)投资设立境外企业的,由境内投资主体负责统计年报工作。

  三、报送数据范围

  本次报送的数据为企业2017年度境外投资及生产经营等情况。主要分为:对外直接投资额;对外直接投资流量;年末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反向投资额;股权;收益再投资;债务工具;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实收资本;销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末从业人数;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出口额;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实现的进口额;对所在国家(地区)缴纳的税金总额等。实施并购的企业另需填报“对外投资并购事项”表,在系统首页可以选择进入,再投资情况及返程投资情况不涉及的企业不需填写。

  四、报送方式

  根据我省实际情况,本次年报采取境内投资者网上直接自行填报或书面报送所在地商务局及我厅的方式。

  1、凡已申请对外经济合作指南电子钥匙CA的企业,均可访问http://fec.mofcom.gov.cn,通过电子钥匙登陆“对外投资合作信息服务系统企业用户登录”后,进入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电子钥匙证书链过期和未申领电子钥匙的企业可通过国富安公司网站进行证书链更新或申领。非CA用户在登录页面的左侧输入原业务系统企业代码、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登录系统。

  2、不能通过网上自行填报的企业,可登陆吉林省商务厅网站→表格下载栏目后自行下载相关表格,填写完毕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传真至本地区商务局,电子版发至电子商务中心指定邮箱,可酌情代为录入。

  五、相关要求

  1、请各市(州)商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负责通知并督促本辖区企业认真填报统计年报数据。各市(州)商务局负责同志可通过VPN端口进入统计系统,对本地区企业填报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审核,对不能自行填报的企业,要负责协助填报。

  2、请各企业负责人指定专人认真做好统计工作,不参加此次年报工作的企业不能享受国家外经专项资金或我省对外直接投资方面的支持政策。境外企业已撤销,确无相关境外投资业务的企业可申请注销。如数据报送方面遇到问题,请尽早咨询企业所在地商务局、电子商务中心、省商务厅及EDI中心客服。拒绝提供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境内投资者,各市(州)负责人将做好相关记录,其行为将被纳入对外投资合作领域不良信用记录并在商务部网站进行公示。

  3、请相关企业认真填写,仔细复核所填年报,需注意境内主体信息表单位为“千元人民币”,境外企业信息表单位为“万美元”。

  4、企业可在对外投资信息服务系统的重要通知中下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我厅制作了对外直接投资统计系统操作讲解PPT,可在吉林省商务厅网站→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7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附件中下载学习。

  特此通知。

  联系人:EDI中心吉林代表处 李晓曦  

  电话(传真):0431-85398806

  邮箱:jldbc@ec.com.cn

  商务厅合作处 朱健

  电  话:0431—85676243   

  邮  箱:swthzc@163.com

  北京EDI中心客服:010-67870108

  2018521

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讲解.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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