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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首届长春通用航空博览会搭建项目招标公告
2018年-08月-06日 16:21:00   文章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首届长春通用航空博览会搭建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具备资质条件的设计公司参与。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商务厅首届首届长春通用航空博览会搭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空军长春(大房身机场

  (三)建设内容:首届首届长春通用航空博览会商业展示区展位搭建民航通用展区布展搭建、展会大门设计及搭建

  (四)专项资金金额19万元

  (五)工期:搭建要求10天内完成。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节能改造项目验收规范要求

  (七)招标内容和数量:见附件

  (八)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内标示的全部内容

  (九)承包方式:综合承包(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二、投标人资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具有良好的资金信用(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临时证明,当年有效);

  )相关的设计资质证明;

  )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工程资金垫付能力,提供三年来的财务情况报表;

  )参加过国内大型展会的提供展厅、展馆设计证明。

  三、设计要求

  (一)充分发挥创意设计水平,力求创新,遵循绿色、环保原则,色泽明快,简约大气。

  )设计所用材质在保证安全和效果的前提下,尽量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材料,大门的设计搭建尽量使用桁架和喷绘布。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招标时间:以公布在吉林省商务厅外网之日算起5个工作日或不少于三家企业投标;

  )报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等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类似业绩证明、工期承诺书。

  五、中标标准

  综合性评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商务厅网站swt.jl.gov.cn上发布。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进行公告,因投标人疏于查看导致的后果自负。

  (二)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吉林省商务厅相应处室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商务厅会展处 

  联 系 人:尹禄

  联系电话:0431-85636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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