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就吉林省商务厅外经贸专项资金信息管理系统续建项目对外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投标建设。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吉林省商务厅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库信息管理系统续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吉林省商务厅
(三)建设内容:项目申报管理、绩效目标管理、统计报表、接口管理、决策支撑管理、业务服务平台等。
(四)专项资金金额:28万元
(五)工期:从项目中标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六)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国家项目验收规范要求
(七)招标内容:见附件
(八)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功能清单内标示的全部内容
(九)承包方式:综合承包(包括需求、研发、测试、培训、部署等)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三)具有良好的资金信用(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临时证明,当年有效);
(四)相关的软件实力资质证明;
(五)经营状况良好,提供三年来的财务情况报表;
(六)具有行业内相关软件经营业绩(提供相关软件开发使用维护的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三、项目建设要求
(一)复用性原则
吉林省商务厅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库信息管理系统续建项目要充分结合现有系统的功能组成和技术架构,采用主流开发技术,提升系统性能,保证软件质量。对续建成果要继续采用严格的接口隔离控制和高内聚低耦合设计,保持高度可复用性。
(二)易维护性和扩展性原则
采用开放的系统设计,保证系统具有较强的易维护性和扩展性,能方便地进行功能的调整适应系统需求变化。
(三)科学性和先进性原则
系统设计与开发必须采用先进的成熟的思想、概念、方法、技术和平台,在理解用户的各项需求后,进行科学的建模、功能结构设计及数据库设计以指导系统开发建设;同时在系统建设上要具有前瞻性,以适应未来技术、业务发展的需要,保证系统今后在技术、应用方面的可持续发展。
(四)安全性和保密性原则
为了保证网络环境下数据的安全,系统应具有防治病毒入侵、非法用户访问、恶意更改破坏数据的功能,并采取完备的数据保护和备份机制,防止非授权用户的非法入侵和授权用户的越权使用,系统应可以进行各种权限级别的控制,并具备审核功能,自动记录用户访问的情况和操作过程,以备日后查询。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招标时间:以公布在吉林省商务厅外网之日算起5个工作日或不少于三家企业投标;
(二)报名需要提交营业执照等资料;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类似业绩证明、工期承诺书。
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目录及页码
2、投标报价一览表
3、企业基本情况
4、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项目实施方案
8、售后服务承诺书
9、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10、投标人认为对其投标有利的其他文件资料
(上述所有提交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六、中标标准
综合性评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商务厅网站(swt.jl.gov.cn)上发布。
八、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标项目如有变更或延期,招标人将以公告形式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进行公告,因投标人疏于查看导致的后果自负。
(二)对投标人报名资料的审核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吉林省商务厅相应处室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责任自负;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 人:吉林省商务厅财务处
联系 人:曹艳
联系电话:0431-85637993
附件:吉林省商务厅外经贸专项资金项目库信息管理系统续建项目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