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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商务厅办公楼门脸简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19年-10月-29日 13:28:00   文章来源:

长春市人民大街3855吉林省商务厅办公楼因长春市人民大街整体规划改造打破原有院落布局,加之入口雨棚破损及厅门牌挂法不庄重,现公开招标办公楼门脸简易改造项目,欢迎具备条件的企业机构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本着规范、庄重、大气、节约原则实施厅机关办公楼门脸改造。项目内容包括:不改变现有设施格局,增设4个门柱,加厚雨棚、完善相关配套工程,混凝土基础,钢挂理石,移除门前装饰物。

二、投标资格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注册和运营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投标人2016年至今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三)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企业及法人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六)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提交的投标文件

(一)须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近三年(2016-2018)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亏损。(若投标人为201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七)提供2018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提供详尽的项目设计建设方案,以及预算费用与使用材料明细。

    (九)建设质量及服务保障承诺书。

以上相关材料请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交至吉林省商务厅301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全面综合评审,确定后告知中标单位。

四、联系方法

:长春市人民大街3855号吉林省商务厅

联系人: 现场情况咨询 李辰 电话:0431-85639078 13596478877

       投标文件提交 王绍林 电话:0431-85628077

       13944942332

 

 吉林省商务厅

2019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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