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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省商务厅党组工作督查日报告制度的通知
2020年-02月-04日 09:50:00   文章来源: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组织: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坚决打赢我省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厅党组要求,现制定《中共吉林省商务厅党组工作督查日报告制度》,请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党组织遵照执行,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报送邮箱11331718@qq.com

  联系人:赵天明 联系电话:8563684713578628715

  中共吉林省商务厅党组

  2020129

  中共吉林省商务厅党组工作督查日报告制度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作用,坚决打赢我省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全厅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担当责任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采取最有力举措、执行最严格要求,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

  二、主要目的

  为充分发挥全厅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不畏艰险,无私奉献,按照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要求,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开展强有力工作,勇于当先锋作表率,特制定工作督查日报告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履职尽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适用范围

  厅党组班子成员、全厅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处长或事业单位主任不是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由机关处长或事业单位主任负责报告)

  四、具体内容

  1.每日18:00前,厅办公室负责将厅党组班子成员当日工作日程和次日工作安排报厅人事处汇总,工作安排发生变化的,于次日8:30前,告知厅人事处调整。

  2.每日18:00前,全厅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处长或事业单位主任不是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由机关处长或事业单位主任负责报告)向厅人事处报告本人当日工作情况和次日工作安排,工作安排发生变化的,于次日8:30前,告知厅人事处调整。

  3.全厅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机关处长或事业单位主任不是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由机关处长或事业单位主任负责报告)负责统计本单位、本处(室)外地返吉人员,将人员姓名、返吉日期及何地返吉报厅人事处汇总。按照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春节假期后办公场所和人员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凡是外地返吉人员,自到达吉林之日起,一律自行居家隔离14天”。

  五、相关要求

  1.全厅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周密安排部署,要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和扎实过硬的工作作风,既要高标准完成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厅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也要确保商务工作势头不减、工作不断。

  2.全厅各级党组织请于1319:00前完成外地返吉人员首次报告,首次报告完成后,再有赴省外人员情况,要随时报告厅人事处。

  3.厅人事处负责汇总全厅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日报告情况,建立工作日志,形成全厅党组织负责人工作日台账;厅人事处负责联络外地返吉自行隔离人员,自行隔离期间如出现发热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厅人事处报告。自行隔离人员按厅领导要求实行居家办公,保持联络畅通(手机24小时开机),服从指挥,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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