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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再生资源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消费更新升级试点通知
2021年-03月-23日 11:07:00   文章来源:
长春市城市管理局,长春、四平、白城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持扩大内需的决策部署,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链条,助力循环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2021在长春、四平、白城3个城市开展再生资源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加快消费更新升级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市场主导、政企联动、依法建设、稳步发展”的原则,聚焦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短板弱项,支持开展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政策制度、运营管理模式、监督管理机制探索,完善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畅通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链条、推动消费特别是家电消费更新升级,促进建立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形成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典型经验,为我省新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探索路子,为出台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意见提供借鉴。

  (二)主要目标。试点地区率先建成“网络完善、功能健全、运行规范、循环高效”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基本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城市与农村一体建设、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体系无缝衔接、再生资源回收与垃圾分类回收“两网融合”、再生资源回收线下与线上协同运营”,再生资源回收效率显著提升、产业链条更加顺畅稳定、消费更新升级明显加快、循环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试点具体目标:出台一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政策制度;构建一张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平台;培育一批区域性再生资源回收示范企业;创新一批再生资源回收运营模式;形成一批畅通回收与利用渠道的方法机制;制定一套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标准规范。

  二、主要任务

  ()探索出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政策制度。试点地区要围绕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建设、收运车辆城市通行便利、线上统一回收平台搭建、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等方面探索形成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发展、家电更新消费、循环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支持试点地区统筹城市与农村、回收与利用、线上与线下、服务与监管,引导构建层次化、个性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制度体系。支持试点地区深化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执法改革,加大再生资源回收领域执法监管,形成适应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的执法体系。重点探索加强废旧家电回收监管体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拆解、非法转移或倾倒危险废物等行为

  (二)探索构建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的网络平台。试点地区要顺应再生资源与垃圾分类回收网络融合趋势,围绕建设贯通回收与处理、连接城市与乡村,融合垃圾分类与家电回收等网络,整合线上与线下新型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平台。深入推进“两网”融合“服务点、中转站、分拣场、处置(利用)区”建设布局,构建“多元回收、安全储运、集中分拣、无害处理”全链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探索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城市功能与专业服务结合,城市、街道、社区、家庭贯通的“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线上统一服务平台,编制发布《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导图》,为全省形成再生资源回收线上线下“一张网”探索路径

  三)探索培育再生资源回收省级示范企业。试点地区要优先支持综合实力强、经营信誉好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优先配套政策支持,通过连锁经营、授权经营等方式有效整合中小企业和个体经营户,逐步建立专业化回收队伍,努力打造规范有序的回收渠道主力军,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品牌回收省级示范企业。支持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先进典型培育行动,进一步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

  (四)探索建立畅通回收与利用渠道的方法机制。支持试点地区积极探索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不同地区、不同品类处置企业实现有效对接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长效合作机制,畅通回收与利用的渠道,形成完整回收利用链条。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回收利用率。在电子废弃物领域,支持依托处置企业逐步完善电子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利用。在废玻璃领域,支持运用国际领先光学分拣技术对废玻璃进行再生处理。在废塑料领域,支持将白色泡沫塑料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工成再生利用的新产品。在废钢领域,支持将分拣废钢运往五金器件制造厂、铸造厂、高炉钢厂等进行再利用。在报废车领域,支持拆车企业建立拆车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拆除后的废旧电池,废油液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进行处置,确保拆车过程环保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探索创新再生资源回收的高效模式支持试点地区探索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回收企业集约化、信息化、标准化水平。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定点、定时、定车”线下源头直接回收,“互联网+再生资源线上预约回收以及回收、运输、分拣、利用全品类一条龙回收模式。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利用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便捷、实时的沟通平台,提供上门回收。延伸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触角,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家电维修、保洁、家政服务人员跨界合作,扩展回收途径和范围,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点“无盲区”。支持平台企业“互联网+回收+创业”等,拓宽回收领域就业渠道。支持回收企业与家电销售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利用销售企业配送、安装、维修等渠道,开展废旧家电回收新业务,提高废旧家电回收率。积极探索推广“居民垃圾分类、社区站点投放、统一作业队伍、集中运输处理的社区回收模式;家电生产企业通过自建回收网络、委托回收、联合回收等方式,推进规范回收处理的生产者延伸责任制模式。支持再生资源(家电)回收企业与家电生产、经销企业合作,探索联动开展覆盖城乡的家电以旧换新更新消费活动引导消费者加快家电消费升级,发展联动回收模式

  (六)探索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的标准规范。支持试点地区充分发挥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作用,积极探索制定行业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推广。在回收网络建设上,支持对回收网点及分拣中心设置、面积、设施、标识、运营管理等制定统一标准。在回收规范服务上,支持对回收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人员着装、价格设定、软件使用、计量工具、运输车辆等制定统一标准。在回收监督管理上,细化落实国家现行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规支持行业组织和回收企业研究制定再生回收从业人员业务标准、管理规范,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引导企业规范经营,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试点地区在全面推进落实6项试点任务同时,结合实际突出若干个方面的重点工作,形成可在全省复制推广的经验。 

  三、有关要求

  一要建立试点工作机制。试点地区要深化对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重要意义认识,相关部门要加强联系和协调,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统筹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联动、政企协同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结合地区实际,围绕目标任务,认真编制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二要严密组织试点实施。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筹划部署、具体指导和部门之间政策协调,适时总结试点经验,组织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是工作落实主体,负责试点组织领导、实施推动及相关保障。试点建设期为:20213月至20225月。326之前,试点地区编制试点工作方案联合发文形式报省商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供销合作社10月底前,三部门将组织试点工作中期评估,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广先期成果。20225月,全面复制推广试点地区经验成果。

  三要强化试点政策支持。统筹利用国家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家电“以旧换新”消费促进等方面政策,支持试点地区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开展家电更新消费促进活动等。试点地区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支持公益性回收网点和设施建设,改善再生资源行业发展环境,促进再生资源行业健康发展

  四要加强试点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 倡导绿色回收,享受绿色生活为主题,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持续性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宣传,积极动员社会力量自觉参与。及时向社会发布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信息,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以正规回收渠道交售再生资源,便利社区居民交售废旧电器等再生资源,形成绿色回收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方式

     吉林省商务厅       王绍林 0431-85659833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葛伟年 0431-89963026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邢劲松 0431-88954728

     吉林省商务厅 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13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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