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的意见》(吉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吉林省营商环境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吉营商环境组[2022]2号)要求,制定《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23)》,现印发执行。
附件:《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2023)》
(联络员:蔡晓宇 联系电话:85664553)
吉林省商务厅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