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2024年,我厅认真组织研究,积极落实部门法治工作职责,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1.按规定开展合规审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及《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我厅拟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推动外经贸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促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贸易政策》等贸易政策进行合规性审查,提出合规建议30余条。
2. 动态调整、规范权责清单。按照《吉林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依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及第三方评估通报的问题,对我厅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规范。此次规范调整,涉及法律法规多,调整面广,共调整修正权责事项20项,其中新增权责1项,取消权责2项,调整名称、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依据等17项55个内容。
3. 做好“一网通办”能力的提升工作。为持续提升政务服务网办能力,全面落实“一网通办”的决策部署,按照省政数局要求,对涉及省市县商务领域服务事项的名称、办理形式、网办地址、网办深度等要素进行统一设置并从系统中锁定;对涉及由商务部业统一平台办理,无法实现审批数据对接的事项与商务部电子政务处沟通协调,并报请省政数局统一向国办相关部门提出归集需求;对13项暂时无法实现系统回流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件数据进行汇总,并报省政数局进行手动录入。
4.做好“互联网+监管”工作。动态管理“互联网+监管”系统,在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两个清单”梳理工作的基础上,对照标准规范、梳理监管事项,整理存量数据,厘清监管职责,实时更新监管要素。借修正行政处罚裁量的时机,对商务领域的监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将“对旧货交易活动的监管”“ 对商品现货市场交易活动的监管”纳入商务领域监目录。按照《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数据标准》,汇集年度行政检查信息,并录入省“互联网+监管”执法行为录入系统。
5. 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落实工作。扎实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工作,推进“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及时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门槛及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确保商务系统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按省发改委要求,对我厅落实市准入制工作情况进行排查清理,对违背市场准入壁垒的审批现象进行动态跟踪,防止国家层面已开放但地方仍在审批、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违规设置准入障碍等违规现象在商务领域发生。
6.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明确抽查任务、检查对象、抽查比例、检查时间和协同部门等,及时梳理、更新特许经营、拍卖、对外劳务合作检查对象名录库。落实“事前报备、现场亮证、扫码迎检、事后评价”工作要求,通过“我要执法APP”对61户企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果公示率100%。
7.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按照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部署,制定印发落实《吉林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表》《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制度》《行政审批办AB岗替代制度》《行政审批办首问负责制》《省商务厅营商环境建设六项禁令》等文件。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2024年营商环境优化重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4]2号),持续做好项目保障服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一案三书”制度、商贸领域安全生产联合检查、通关便利化等方面工作,积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
8.积极做好贸易救济案件预警及指导。密切关注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商务部大数据应用服务等信息平台,筛选涉及我省外贸进出口企业的事项,并通过“四体联动”机制发布案件预警信息及贸易壁垒情况。动态跟踪我省12个尚未结案的“双反”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接受相关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与商务部贸易救济局、纺织品进出口商会、长春市商务局等部门密切协同,运用“四体联动”机制指导吉林化纤、吉林森工等相关企业积极应对,以维护我省企业在世贸组织范围内的合法权益。相关做法在中国纺织进出口商会组织的反倾案总结会上得到肯定,并收到企业赠送的锦旗一面。
9.积极开展主动、贴心、文明服务。2024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13项,累计11347件。受理电话、网络咨询和来访3000余次。审批“零跑动”率提升至97%,提前办结率达到100%。行政审批工作实现零差错、零投诉,群众满意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1.认真开展立法意见反馈工作。结合商务部门职能,认真对省人大、省司法厅转来的立法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全年累计对25份立法文件进行研究,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2.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备案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2〕66号)文件要求,对部门现行有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精细梳理,根据上位变化情况提出保留、修改、废止或失效的清理意见。废止地方性法规2部,省政府规章1部。清理后,我省商务系统现行有效的省政府规章2件、省政府规范性文件4件、商务厅规范性文件6件。按程序制定《吉林省商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吉商法规〔2024〕1号),并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厅官方网站公布,并报至省政府备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1.依法依规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工作。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为确保全厅重大决策符合法律规定,严格落实事前合法性审查程序,2024年共有24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程序进行事前审核。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15〕49号),对有关文件进行合法合规审查,确保相关政策合法并符合世贸规则。对政府与企业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进行合法合规审查,有效预防法律风险,维护政府形象。
2.修订吉林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清单。根据法律(2部)、法规(4部)、规章(20部)中“法律责任”,合理裁量违法情节,设定处罚标准。共涉及运行处、秩序处、流通处、市场体系处、成品油处、工业品处、合作处、外资服务处8个业务处室22个方面157条。
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作为肩负经济运行职能的政府部门,省商务厅需要组织或参与各类经济促进和社会经济活动,法律顾问对机关签订协议、发布政策文件进行法律审核,提供法律服务共113件。其中,经济合同及协议89份,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切实防范法律风险,守住依法行政底线。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严把执法人员入口关,做到逢进必考。严禁合同工、临时工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进入执法队伍。新进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才能参加执法活动。2024年,厅机关有9人通过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
2.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与回收工作。加强机关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按《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规定,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条件、使用方法、管理责任、违规处理和证件收回进行管理,对工作岗位、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发生变动的执法人员进行调度,对调整工作岗位的4人,及时收回了行政执法证件,确保证件收发有序,管理有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
1.加强党组会议题合法性审核。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监督,根据《吉林省商务厅党组会规则》,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对党组会相关议题前置合法性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党组会议题,不得上会研究。
2.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按照省司法厅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对全省商务系统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汇总64项,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
3. 落实规定,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4年,省商务厅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公文办理过程中落实“五公开”,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全年共有65份主动公开文件、11347份行政许可事项通过省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和吉事办网上办事大厅公示结果,对受理的8个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期限内回复落实。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1.继续做好信访工作。落实部门职责,积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实现网上接访网上处置,全年共处理信访事件7件。
2.2024年我厅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1.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机关干部采用自学和集中学习的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为领导干部发放《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在“共性清单”基础上梳理“个性清单”法律法规18部。
2.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按照我厅制定的《2021-2025年全省商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要求,推动商务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全年组织专家授课1次、法治宣传活动2次、法律知识轮训1次、云宣讲1次、业务交流4次。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始终保持党在商务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年初听取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讨论研究本年度法治工作任务,对法治建设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了以厅党组书记为组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处理依法行政问题,保证了党在依法行政中的领导地位。
二、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一是执法力量急需增强。基层执法力量薄弱,全省仅2个地区设立专职商务执法队伍,各地执法人员数量较少,法制审核人员占比不足5%,县区混岗现象普遍,执法实务经验不足,与繁重监管任务不相匹配。
二是执法权责仍需统一。地区商务执法权部分已划至其他部门。虽已公示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事项清单,但尚未制定安全生产裁量基准清单,部门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与监管事权、执法依据存在缺失矛盾,影响行政执法。
三是执法效能还需提升。商务牵头承担业务监管39项、安全监管8项,同时负责商务诚信体系建设,高效集成监管手段不足,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模式有待完善。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引领商务高质量发展。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总要求,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以下任务落实: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做好权责事项的衔接、取消及下放工作。
2.根据省职转年度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做好相关“放管服”政策的细化及落实工作。
3.对新出台的贸易政策进行合规评估,确保相关政策符合世贸规则。
4.认真落实省政府要求,按机关工作制度,继续落实依法行政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5.加强重大决策事项事前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公布的管理,确保合规进行。
6.落实监管职责,依法开展商务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吉林省商务厅
2025年1月17日
来源:政策法规处;初审:薛琳曦;复审:孙海峰;终审:牛艳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