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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解读《吉林省加快消费性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
2016年-07月-25日 09:05:00   文章来源:

  2016428日,省商务厅印发了《吉林省加快消费性服务业发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现对《细则》进行解读。 

  一、《细则》出台的主要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消费性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消费性服务业发展,对于“扩消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出台《细则》主要背景:一方面,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业发展攻坚的决策部署。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吉发[2016]6号),省商务厅研究出台具体工作落实《细则》,目的是细化任务,实化措施,推动落实。另一方面,是解决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矛盾问题的客观要求。近年来,我省消费性服务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服务业规模持续扩大、服务网络日益健全、新兴业态迅猛发展、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商贸服务业作为全省国民经济重要产业,基础性、先导性作用越来越突出。同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消费性服务业发展面临着规模总量还不大、传统商业在艰难的转型中发展、商业服务供给不足、商业设施结构性过剩、产品和服务供给结构性失衡、商贸服务业流通成本居高、商贸服务业发展环境不优等问题,客观上需要出台政策,支持和推动我省消费性服务业发展。 

  二、《细则》明确的发展目标是什么? 

  通过加快消费性服务业主体培育,增强流通产业实力,扩大总量。顺应商品和服务消费升级,加强城乡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的战略谋划和整体布局。着眼于增加供给满足需求,稳步发展进口商品直销等新型商业模式。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大力推广城市社区信息化平台,提升智能商圈、特色街区方便快捷服务,促进传统生活服务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实现提质增效。大力培育电子商务、现代营销、健康养老、会展经济、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新型服务业态,增强稳增长新动力。做强现代物流产业,降低物流成本。力争到2020年,全省社零额突破1万亿元,年均增长8.5%。传统服务业全面升级,互联网普及率突破90%以上,新型业态如电子商务、健康养老、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具有代表性、示范性主体,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超过1万亿元。以托盘标准化为标志的大型物流试点企业达到50户,推广应用智慧物流平台,实现物流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力争下降至15%左右。现代市场体系建设能够满足城乡消费升级需求,实现商旅文、商娱购互动配套发展,促进各类交易市场转型提速,推动实现年交易额超亿元的百户市场均开展网上B2B交易。经过五年的攻坚,初步实现消费性服务业主体壮大、业态新颖、模式多样,形成与生产性服务业互补、融合发展的格局。 

  三、消费性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是什么? 

  第一,突出发展消费促进。推动供给改革创新,支持建立进口商品直销中心;支持举办进口商品展洽会和外埠商品(吉林)展洽会。支持“老字号”发展,推动吉林名品“走出去”,开展省外境外展示推介活动,对在省外和境外设立销售网点或展卖专柜的企业给予补助。支持开展 “消费促进”、“千企促消”等活动。支持发展直营连锁、特许连锁、自愿连锁。开展吉林省十大服务业品牌评选。支持限额以上企业入统,分档分级给予补助。 

  第二,突出传统商贸服务升级。重点支持四个方面:一是支持各类交易市场转型,推动专业批发市场开展本地O2O。支持大宗商品流通企业开展B2B交易。对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发展的特色批发市场主体,给予扶持。二是支持零售业转变经营方式,开展全渠道营销,完善服务功能,由商品销售向“商品+服务”转型。三是支持智慧商圈和特色商业街区创建。在全省要集中打造10个智慧商圈和10条具有文化特色、产业特色、经营特色、地方特色的多功能、多业态特色街区。四是支持培育会展品牌,打造国内外知名的品牌展会。支持培育10个专业性展会,打造会展经济新增长点,支持会展销售进入社零统计。     

  第三,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一是发展智慧物流。开展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园区和智慧物流配送示范企业建设试点,重点支持物联网技术、信息技术应用,推动物流业线上线下结合,全省要打造一批智慧物流配送示范园区(企业)。二是支持发展物流标准化。以托盘标准应用及循环共用为重点,开展物流标准化建设。支持每年在快消品、药品、农产品等领域培育20户标准化示范企业。三是发展城市共同配送。完善长春市城市共同配送体系,支持吉林市启动城市共同配送省级试点。支持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支持吉林市创建电商快递协同发展全国性示范城市。     

  第四,突出发展电子商务产业。重点支持电商主体培育和农村电商发展。在电商主体培育方面,支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创建,培育50个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00户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支持电子商务领域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电子商务创客园和创业孵化基地标准化建设,积极为中小企业、自主创业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和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开展首批吉林省电子商务创客园、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创新。在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方面,国家和省级都有政策。国家政策重点支持在县域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每个示范县扶持资金185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县(市)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建设,农村电商物流补贴和电商人才培训。省级政策重点支持农产品网上销售,支持“电商村、镇”创建,每年评定10个“电商镇”和100个“电商村”,重点进行政策扶持。 

  五是突出提升居民服务水平。一是支持实施互联网+生活服务行动,开展“服务到家”社区生活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便民商业网络。二是支持餐饮业转型发展,推动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培育10家大型中央厨房。三是促进家政服务业升级。支持家政服务品牌创建,培育10大家政服务“吉林品牌”。四是支持养老产业化发展。率先利用总投资额不少于2亿元的省级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打造5个以上养老服务产业项目等。 

  四、《细则》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一是体现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新思路。《细则》明确提出要从供需两端发力,扩大销售,促进消费。既从需求侧,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外地好的商品“引进来”,促进扩大消费,更要从供给侧发力,创新有效供给,支持引进进口商品直销等新模式。 

  二是体现了突出发展搞活民营经济的新要求。《细则》明确支持传统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和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经济做大做强。这些企业既是活跃消费市场、便利消费的主体力量,也是吸纳创业、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出台专门政策,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意图。 

  三是体现了运用“互联网+”推动流通转型的新模式。《细则》明确了既要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互联网,加快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发展,促进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又要支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加快发展,引领消费和流通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力。 

  五、《细则》明确了哪些工作措施? 

  消费性服务业发展攻坚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将集中力量,打好主动仗,确保取得扎实成效。一是省商务厅将建立推进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建立调度机制。围绕服务业若干实施意见,加强部门协调,加大措施力度。二是依托省内服务业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性管理制度,引领服务业企业对行业诚信、文化以及企业社会责任做出引领和规范。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制度,逐项分解攻坚任务,建立跟踪督办机制和绩效考评机制。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加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五是加强落实过程控制,商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共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早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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