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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2年-12月-06日 10:20:00   文章来源:
    现将《关于加快推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1〕1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0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0〕7号),提出21条政策措施,为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目前,我省国家级开发区共14家,其中,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5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5家、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2家、国家级综合保税区2家,近年来建设发展取得很好成效,但与发达省份相比尚有差距。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加快推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整体做大做强争先进位,省商务厅和省科技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旨在以国家级开发区高质量发展为突破口,辐射带动全省开发区更好更快发展。《实施意见》分两轮征求了中省直有关单位、相关地区和国家级开发区的意见,经过修改完善,达成一致。严格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法律咨询以及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会同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人社厅等重点部门,专题研究《实施意见》起草制定情况,就文件相关内容进行最后确认。2021年8月13日,《实施意见》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6个方面23项具体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包括加大放权力度、建立直报通道机制、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经验3项措施。二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包括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深化绩效激励机制改革、鼓励市场化运营、率先推动科技体制改革4项措施。三是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包括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绿色集约发展、加快形成产业集群、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全方位合作6项措施。四是建立完善创新生态,包括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3项措施。五是扩大对外开放,包括努力提高外资水平、提升对外贸易质量、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3项措施。六是加强政策保障,重点从加大财政、土地、金融、人才等要素支持方面给予政策保障。
  三、特色亮点
  一是突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放权力度。聚焦企业设立、办证、项目建设行政审批全链条,采取“点菜式”放权。赋予开发区省政府审批和报告事项直报权。二是突出破解体制机制。突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主责主业,因地制宜精简或剥离社会管理职能。支持开发区实行聘任制和档案封存制,建立绩效考评体系。鼓励推行“管委会+公司”管理模式。三是突出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开发区向产业集群化、产业链方向发展。集中精力打造1-2个主导产业集群,围绕产业集群重点打造1-2个产业链,建立“链长制”。四是推动开发区建立健全创新生态。在集聚高端创新资源、健全科技服务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推动全省国家级开发区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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