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各单位在201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自选半天时间召开会议,并报督导组及分管厅领导审定。
二.会议地点:各处室办公室。
三.参加人员:各处室党支部成员。
四.列席人员:非党公务员。
五.到会指导:厅领导、厅督导组成员。
六.会议日程: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1.由党支部书记介绍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的有关情况,并宣读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自我批评,所有其他支部成员逐人提出批评意见。
2.党支部其他成员作对照检查,依上述程序和步骤逐人进行。
3.视情况厅督导组及厅领导对生活会作出评价。
4.由党支部书记就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