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时间:各单位在2013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自选半天时间召开会议,并报督导组及厅分管领导审定。
二.会议地点:各单位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单位班子成员。
四.列席人员:单位人数不足40人的,党员干部列席。
五.到会指导:厅领导、厅督导组成员。
六.会议日程:会议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
1.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介绍民主生活会前期准备的有关情况,并代表班子作剖析和对照检查,而后组织党组织成员进行讨论并审议通过。
2.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宣读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开展自我批评,所有其他班子成员(总支、支部成员)逐人提出批评意见。
3.党组织班子其他成员作对照检查,依上述程序和步骤逐人进行。党组织成员发言顺序各单位自行确定。
4.视情况厅督导组及厅领导对生活会作出评价。
5.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就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