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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
2016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牵头9部门联合印发了《吉林省加快成品油质量升级及加强市场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吉能油气〔2016〕153号),省商务厅按文件分工对成品油终端销售流通环节的升级工作已作出了部署和安排。2017年5月9日,按照省领导关于加速油品升级和促进国V标准油品销售的指示精神,我厅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整顿和规范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经营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商油安〔2017〕30号),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油品整顿专项行动。
一、督查检查情况
年初以来,我厅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4月24日至28日,我厅联合省工商局、质监局、环保厅、消防总队等5部门组成2组,对9市(州)和3个扩权县油品升级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共抽查加油站51座;5月16日至19日,我厅又联合省工商局组成专门督查组,再次对吉林市、延吉市、白山市、四平市、公主岭市、永吉县、桦甸市、磐石市、集安市4个市(州)、2个县(区)和3个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油品经营秩序进行了专项抽查。通过2次检查,我们有侧重地抽取了33个疑似不合格的成品油样品进行了组份分析检测,其中:汽油18个样品,7个样品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乙醇含量不达标;柴油15个样品,6个样品不合格,主要是硫含量超标。
总体看,各市(州)均能按照省商务厅的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层层落实,所有地区对辖区内加油站都进行了摸底检查,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检查结果显示,我省成品油零售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升级任务基本完成,柴油升级稳步进行。占市场份额70%以上的中石油、中石化所属加油站,油品升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均达到国V标准。抽检的民营加油站83.3%的样品达到国V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国V汽油达标率高,但乙醇含量低。重点抽检的民营站汽油样品国V标准达标率达到83.3%,但我省实行封闭运行乙醇汽油,乙醇含量达标率只有61.1%。该问题集中表现在松原地区的民营加油站。
(二)零售企业的采购渠道有待进一步规范。在检查购销台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加油站存在从不具备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采购油品的情况。
(三)多种油品并行销售给市场监管带来难度。由于国家对柴油采取阶段性升级的政策,我省实行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并行、分区销售,且适逢春耕时期,需考虑农业生产用油等客观原因,导致一些区域销售界限难以划清,柴油市场监管难度大。
三、值得借鉴的做法
有的地区在促进国Ⅴ标准油品销售上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总结,并在全省推广。
(一)溯源单制度。即延边州商务局制定的油品来源追溯制度。州商务局统一印制防伪单据,免费发放给经认证的批发企业,单据随油品入库时入账。优点有两个方面:一是从源头上把关,杜绝了非正规渠道油品流入当地市场,保证了域内油品的品质;二是提升了监管效果。监管部门通过检查台账就可以追溯油品来源,从而实现“一张票据管住油源”的效果。
(二)公示牌制度。白城、通化等地区在加油站醒目位置张贴商务投诉举报电话“12312”,解决了市民“投诉无门”的问题。此举不仅增加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和范围,同时对加油站的违规经营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三)评优机制。公主岭市商务局对全市83座加油站进行综合评价,对排名前十的加油站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调动了零售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2次国V油品专项督查发现的具体问题,经研究,制定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经营成本。上半年,我厅开展了油品经营企业年检工作,依据相关规章对25家违规经营的加油站实施了撤销经营资质的处罚。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油品检测结果,将企业销售非标油品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吉林)”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经营企业进行警示,同时,协调省工商局依法对油品不合格的加油站进行行政处罚。
(二)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效能。结合全省商务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阶段性问题进行总结,吸取经验,分析问题,使有效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对个别企业出现的证照不符、有证无站等问题,督促当地商务部门对其限期整改,对多次违规的企业,依法关停。此外,我们将适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成品油市场总体管理水平。
(三)继续开展成品油市场整顿。我厅计划于6月份继续开展全省范围的大规模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和“回头看”,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一抓到底。
省商务厅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