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商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商务局,各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
3月20日,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厅、省消防总队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整顿和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商油安〔2017〕13号),按照工作计划,由5部门派员组成的2个联合督查组,于4月24日至28日,分赴2个片区,对全省除长白山管委会以外的9个市(州)和3个扩权县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工作进行了督查,并随机抽取53座加油站实施了联合检查。
5月9日,我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整顿和规范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经营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吉商油安〔2017〕30号),对国V标准乙醇汽油的监管再次提出了要求。5月16日至19日,我厅组成专门督查组,对吉林市、白山市、四平市、永吉县、桦甸市、磐石市、集安市3个市(州)、2个县(区)和2个扩权县商务主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和企业油品经营秩序进行了专项抽查。
现将督导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检查中,督查组有侧重地抽取了33个疑似不合格的成品油样品进行了组份分析检测,其中:汽油18个样品,7个样品不合格,主要原因是乙醇含量不达标;柴油15个样品,6个样品不合格,主要是硫含量超标。
总体看,各市(州)均能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制定方案,明确任务,采取措施,层层落实,所有地区对辖区内加油站都进行了摸底检查,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检查结果显示,我省成品油零售市场总体运行平稳,国V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升级任务基本完成,柴油升级稳步进行。占市场份额70%以上的中石油、中石化所属加油站,油品升级工作已经陆续完成。抽检的民营加油站的问题相对较多,主要是进油渠道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民营成品油零售企业销售非乙醇汽油。重点抽检的民营站汽油样品中乙醇含量达标率偏低,个别加油站有出售无醇汽油的现象。
(二)零售企业的采购渠道有待进一步规范。在检查购销台账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民营加油站的供应商资质有待考证。
(三)多种油品并行销售给市场监管带来难度。由于国家对柴油采取阶段性升级的政策,我省实行普通柴油和车用柴油并行、分区销售,因春耕农业生产需要,需保证农村地区普通柴油供应,但我们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城区边缘的个别加油站有违规销售普通柴油的情况。
三、值得借鉴的做法
有的地区在促进油品升级工作上取得了很好的经验,值得借鉴总结。
(一)溯源单制度。即延边州商务局制定的油品来源追溯制度。州商务局统一印制防伪单据,免费发放给经认证的批发企业,单据随油品入库时入账。优点有两个方面:一是从源头上把关,杜绝了非正规渠道油品流入当地市场,保证了域内油品的品质;二是提升了监管效果。监管部门通过检查台账就可以追溯油品来源,从而实现“一张票据管住油源”的效果。
(二)公开举报电话。珲春地区在加油站醒目位置张贴商务投诉举报电话“12312”,解决了市民“投诉无门”的问题。此举不仅增加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和范围,同时对加油站的违规经营行为起到威慑作用。
(三)评优机制。公主岭市商务局对全市83座加油站进行综合评价,对排名前十的加油站进行表彰并颁发奖牌,调动了零售企业诚信守法经营的积极性。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根据两次国V油品专项督查发现的具体问题,经研究,制定下一步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经营成本。上半年,我厅开展了油品经营企业年检工作,依据相关规章对25家违规经营的加油站实施了撤销经营资质的处罚。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油品检测结果,将企业销售非标油品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吉林)”向社会公开,对违法违规经营企业进行警示,同时,及时公开工商部门对油品抽检不合格的加油站的处罚结果。
(二)多措并举,提高工作效能。结合全省商务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阶段性问题进行总结,吸取经验,分析问题,使有效监管制度化、常态化。对个别企业出现的销售非标油品、证照不符、有证无站,从不具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企业采购油品等问题,由当地商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屡次违规的企业,依法关停注销。此外,省厅将适时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提高成品油市场总体管理水平。
(三)持续开展成品油市场整顿。省厅计划于6月份继续开展全省范围的大规模专项督导检查行动,对前期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和“回头看”,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查工作,做到有的放矢,一抓到底。
附件:1.2017吉林省联合抽样汇总表(共2页) & 2.成品油市场检查结果(共6页)
省商务厅
2017年6月1日
抄送:省工商局 省环保厅 省质监局 省公安消防总队 中石油吉林销售分公司 中石化吉林分公司 中化石油吉林分公司 伊通河石油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