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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商务

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17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8-15 来源: 字体显示:  

   吉商流通【2017】5号

各市(州)商务局,长白山管委会商务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珲春市、农安县、集安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促进我省绿色流通有关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我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请各地商务部门总结上报本地区再生资源行业发展情况(包括行业现状、趋势特点、存在问题、措施建议等),并填写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情况表(附件1)。

  二是总结推广创新转型模式。商务部将围绕回收方式、组织管理模式、技术和设施设备三方面征集创新案例,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模式(附件2)。

  三是组织开展分拣加工技术调查。以废钢铁、废有色、废纸等九大品种为重点,开展分拣加工技术调查,征集具有代表性的分拣加工先进适用技术,编制技术目录,推动企业技术创新(附件2)。

  四是继续开展2016年度回收行业统计工作(附件2)。 

  有关材料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报省商务厅。

  二、继续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

  2017年,商务部将继续以购物中心为重点开展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并逐步向百货店和大型超市等业态延伸。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附件3)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组织开展号绿色商场创建申报工作。

  有关材料请于2017年5月5日前报省商务厅。

  三、开展2017年零售行业节能调查和旧货流通行业调查

  根据商务部要求,将继续开展零售行业节能状况调查,为深入推动零售业节能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根据相关工作方案(附件4)要求,积极组织本地零售企业参加调查,做好企业填报的督促审核工作,确保填报质量。为保证工作连续性,请尽量组织上年度参加调查的企业参加本次调查,上年度参加零售行业节能调查企业名单见附件5,请于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填报和审核工作。

  四、征集并制订《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

  商务部将继续委托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开展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的征集工作,制订《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推广目录》,引导流通企业加快设施设备和节能环保改造。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根据相关工作方案(附件6)要求,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有关材料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寄送至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联系人:吕昕航   电话:0431-85677424

  邮  箱:jlswtltc@163.com

  附件:1.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情况表

        2.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相关工作方案

        3.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

        4.零售行业节能调查工作方案

        5.2016年参加零售行业节能调查企业名单

        6.流通领域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征集工作方案 

                                      吉林省商务厅

                                 2017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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