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和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17-08-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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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商务局:
全省各地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工作也在同步进行,但通过检查发现,仍有个别地区的油气回收系统改造工作明显滞后,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进展缓慢。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办发〔2016〕57号),结合《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吉政发〔2013〕31)、《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吉政办发〔2015〕72号),现就进一步推进油气回收系统和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未完成油气回收系统改造的加油站坚决实施停业整改措施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油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吉环发〔2017〕4号)要求,今年4月底前,全省所有储油库、加油站的油气污染治理设施要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对于目前仍未申请歇业安装油气回收系统的在营加油站,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立即责令其停业整改,暂扣《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待改造完毕方可营业。
二、加大力度推动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工作进度
(一)简化歇业改造申请程序。对以双层罐或防渗池改造施工为由,申请歇业的加油站,在填报《成品油经营企业暂时歇业申请表》时,申请原因填写“技术改造(双层罐/防渗池)”,备案即可。
(二)跟踪掌握大型连锁经营企业改造的投资和施工进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以经营状况较好的加油站为切入点,以大型连锁经营企业为改造工作的重点,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其改造进度。
三、加强部门间协同
对企业反馈的在改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切实加快改造工作进度。对加油站改造的情况,请填报附件表格,于每月16日前上报成品油处,并通报同级环保部门。
附 件:油气回收和双层罐改造进度月报表(式样)
联系人:邰志义 0431-85656932
邮 箱:2216106023@qq.com
省商务厅
2017年8月2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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