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申请办理对外援助项目
招标专用网入网手续
根据《对外援助成套项目施工任务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规定,通过资格认定的援外项目实施企业自2004年8月1日起已经登录“对外援助项目招标专用网”,按自愿原则参与援外项目资格预审。
为便利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及时了解援外项目信息和与援外项目招投标相关的规章制度,协调和鼓励本省经资格认定的企业积极参与援外项目的投标竞争,经商务部研究,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自即日起向商务部申请办理“对外援助项目招投标专用网”入网手续。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如需办理入网手续,可直接向部对外援助司提出书面申请。经书面确认后,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派专人持单位介绍信,径向部电子商务中心所属北京国富安电子商务安全认证有限公司办理入网手续,领取入网电子钥匙。 考虑到援外项目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保密要求,办理入网手续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务必指定专人负责电子钥匙的使用和管理,同时,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控制援外项目招标信息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