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易小准副部长与丹麦驻华使馆临时代办郝汉•贺素善分别代表两国政府签署了《中丹发展合作协定》和《关于中国可再生能源――风电开发项目协定》。根据这项协议,自2005年起,丹麦恢复对华无偿援助并将在未来四年内对华提供3亿丹麦克朗(约合4000万欧元)援助。《中丹发展合作协定》旨在加强和规范中丹发展合作。
根据《关于中国可再生能源――风电开发项目协定》,丹麦政府将为该项目提供4500万丹麦克朗(约合600万欧元)援助资金。这也是我省近年来积极申请多双边国际无偿援助项目工作的又一重要的成果,我省将作为重要一方执行该项目。
争取丹麦国际开发署“关于风能能力建设及技术转让”的无偿援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考察工作已在2004冬季展开,我厅组织了我省发改委、气象局、省电力集团及省电力设计院等多家单位,参加了丹麦外交部代表团来我省进行风能开发项目的本地考察和技术会谈。丹麦自1989年后就停止了对华援助,这次两国政府对2005年重新启动的对华无偿援助都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厅国际经贸关系和经援处在组织接待中充分利用语言、信息和人际资源的优势,了解技术交流的要点和外省项目会谈中出现的失误,及时反馈相关企业在第一时间内修正项目会谈的思路,满足了考察团的各项技术要求。包括中丹双方特聘的电力专家和商务部随行官员都对我省考察的组织工作和考察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也为此次合作项目的最后确定奠定了基础。
附:专家来访工作照片
